http://ningxia.hteacher.net 2024-08-19 08:51 寧夏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根據(jù)《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學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以下簡稱《公告》),現(xiàn)將擬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根據(jù)《公告》規(guī)定,以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4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擬招聘人數(shù)與資格復審人數(shù)1:5的比例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市直事業(yè)單位筆試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110分。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一)時間:8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具體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地點:石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樓會議室(大武口區(qū)新區(qū)行政中心五岳路51號科技信息大廈)。
三、資格復審人員需要提交的資料
資格復審材料包括職位要求的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信網(wǎng)學歷認證報告、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4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筆試成績截圖等。具體為:
(一)戶籍審核資料。戶口簿;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相關證明;寧夏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區(qū)外普通高等學校寧夏生源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有關學籍證明;結婚證等。
(二)年齡審核資料。身份證、戶口簿。
(三)準考證。本人準考證與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須一致。
(四)學歷審核資料。畢業(yè)證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的本人學歷查詢結果(帶二維碼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留學歸國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者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學信網(wǎng)在線查詢驗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應聘者提供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或相關部門、院校核實查證。請應聘者提前準備,積極配合并提供相應驗證報告或證明。
(五)政策性優(yōu)惠。申請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報考者須提供以下相關審核材料:
1.少數(shù)民族應聘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申請筆試加分,必須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qū)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六)資格復審人員需提前填寫《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附件2)一式2份,正反打印。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審核完畢后,證件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類復印件、傳真件、證明材料一律留存。
四、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應由本人參加,若本人無法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可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委托書辦理(附件3)。
(二)如應聘者自行放棄,需提供紙質放棄聲明,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掃描)發(fā)送給審核人員留存(郵箱:rsj2012351@163.com)。
(三)應聘者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與網(wǎng)上報名填寫一致。與招聘資格相關的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試資格。經(jīng)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經(jīng)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應聘資格,出現(xiàn)的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含加分)達到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資格復審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錯誤加分信息的應聘者,取消招聘資格;凡因個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jù)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應聘者個人誠信記錄。
(五)招聘單位或石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審核擬進入面試應聘者是否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請應聘者如實告之,積極配合;隱瞞實情人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嚴肅追究責任,并列入本人誠信檔案。
(六)應聘者應保證手機保持暢通,手機號碼如有變動或其他特殊情況,請主動與資格復審組織單位取得聯(lián)系,如因無法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七)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公示
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fā)布后至面試結束,出現(xiàn)的空缺面試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咨詢電話(傳真):0952-2012351(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附件:
1.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學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2.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docx
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學專項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16日
原文標題:石嘴山市第二十二中學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進入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公告_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文章來源:http://www.shizuishan.gov.cn/xwzx/zwxx/tzgg/202408/t20240816_4627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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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寧夏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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