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廣東深圳光明區(qū)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教師招聘113名公告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1-03-26 15:46 廣東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二)面試合格線及成績公布

面試合格線為70分。在考生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考生本人面試成績。

(三)確定擬聘人員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各招聘崗位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擬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專家審議后確定擬聘人選。

《招聘崗位表》中的擬聘人數只是初步計劃數,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招聘情況,增加或減少擬聘人員,以及相同學科崗位的擬聘人員在不同招聘單位間調劑。

(四)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面試完由區(qū)教育局組織簽訂三方就業(yè)協(xié)議,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的視為放棄聘用,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用人單位可結合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擬聘人選公布

面試成績、擬聘人選名單將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公告。

(六)面試防疫注意事項

1.報到時查驗當天的綠色行程碼;

2.考生在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出示當天的綠色行程碼、身份證并配合檢測體溫。持綠色行程碼和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方可進入考點;

3.外地來考點的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當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特別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qū))和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應預留足夠時間,嚴格遵守考點當地防疫隔離具體要求和規(guī)定;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面試:1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3正處于隔離醫(yī)學觀察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期的考生;4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的考生;5面試當天體溫≥37.3℃的考生;

5.參加面試的考生應準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huán)節(jié)或面試環(huán)節(jié)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6.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或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根據深圳市和赴外當地當時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深圳市光明區(qū)教育局有權適時對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點設置及面試程序內容等進行調整。

四、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時間及體檢醫(y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將在體檢表上簽署體檢是否合格意見,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無故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由擬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

(三)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聘用

(一)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的,由擬聘單位按深圳市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相關政策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面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簽訂聘用合同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內,聘用人員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xù)。

聘用人員均實行1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xù)聘用。聘用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但已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責令招聘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違規(guī)用人的,責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fā)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生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深圳市事業(yè)單位招聘有關規(guī)定及本公告規(guī)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招聘查詢網址

1.網絡報名網址:

http://gmq2021.zsjcyxm.com

2.招聘公告發(fā)布及查詢網址:

深圳市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

(七)咨詢電話:

1.招聘條件問題:0755-88211817;

2.報名系統(tǒng)問題:0755-83255154。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 深圳市光明區(qū)教育局2021年4月赴外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專業(yè)參考目錄
3.教師資格證承諾書

深圳市光明區(qū)教育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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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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